教育部:保障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有编有岗

01月24日 21:09 155

南方网讯 (记者/黎洁婵)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保障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有编有岗,全部落实任教学校,严禁“有编不补”。

  通知要求,2024年5月底前,确保90%的公费师范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2024年6月底仍未签约的公费师范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公费师范生离校前须全部落实任教学校。

  通知明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准确核查接收公费师范生编制计划,统筹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部属师范大学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确保公费师范生就业政策落到实处。在入编入岗、工资发放、待遇落实等方面完善保障体制机制,确保公费师范生顺利就业、安心从教。

  根据通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公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确保公费师范生严格履行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除因重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或不适合从教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检查确认后终止协议外,应届公费师范生毕业前一律不得解约。公费师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缴纳违约金,解除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